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 社会工作是社会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,是一种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理念,坚持“助人自助”宗旨,遵循专业伦理规范,在社会服务与管理等领域,综合运用专业知识、技能和方法,帮助有需要的个人、家庭、群体、组织和社区,整合社会资源,协调社会关系,预防和解决社会问题,恢复和发展社会功能,促进社会和谐的职业活动。 招生对象: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报考条件: 助理社会工作师【四级】(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) (1)获得国家承认的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。 (2)获得国家承认的社会工作相关专业大专学历,经社会工作者四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。 (3)1959年以前出生,获得中专或同等学历,连续从事社会工作3年以上,经社会工作者四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。 社会工作师【三级】(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) (1)获得国家承认的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学位。 (2)获得国家承认的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学历,连续从事社会工作2年以上。 (3)获得国家承认的社会工作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(含本科),连续从事社会工作3年以上,经社会工作者三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。 (4)取得社会工作者四级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社会工作3年以上,经社会工作者三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。 报名资料:身份证、学历证书复印件各一份,2寸照片4张。 |